商标续展到期测算
选择专用权截止日期,自动判断可办理窗口与费用截止日期可在《商标注册证》或商标局官网查询;不确定可联系顾问代查。
商标后续维护服务
明码标价,全程代办服务项目
官方规费
服务费
办理周期
商标续展
期满前 12 个月内办理,延长 10 年有效期
¥450 / 类
¥300 / 类
1-2 个月
商标宽展(延迟续展)
期满后 6 个月宽展期内办理,需额外缴纳延迟费
¥675 / 类
¥380 / 类
1-2 个月
商标名义 / 地址变更
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发生变化后必须办理
免费
¥200 / 件
1-2 个月
商标许可备案
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时办理,未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
¥150 / 件
¥400 / 件
2-3 个月
补发商标注册证
注册证遗失或破损,申请补发
¥450 / 件
¥300 / 件
2-3 个月
商标注销
主动放弃商标专用权
免费
¥200 / 件
1-2 个月
注:官方规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收费标准为准,若发生调整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。
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变更?
根据《商标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商标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,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。这一义务常被企业忽视,却可能带来严重后果:
- 官方文件无法送达:商标局发出的驳回通知、答辩通知、无效宣告等材料寄送至原地址,若已搬迁将无法收到,可能错过答辩期限导致权利丧失。
- 后续业务受阻:办理续展、转让、许可备案时,若注册人名义与主体资格证明不一致,商标局会要求先补办变更,导致业务延误。
- 撤三风险上升:被他人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时,若答辩通知无法送达,商标极可能被撤销。
- 影响融资与尽调:商标权属信息与企业主体不一致,在企业融资、并购尽调中会被列为瑕疵资产。
建议:企业完成工商变更后 30 日内同步办理商标变更。企标网会员中心支持名下全部商标批量变更,一次性提交材料即可。
商标许可备案须知
备案的法律意义
《商标法》规定,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。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在双方之间依然有效,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——这意味着若许可人将商标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方,被许可人可能无法继续使用该商标。
备案所需材料
- 《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书》
-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
- 许可合同副本(需载明许可人、被许可人、许可期限、许可商品/服务范围、许可方式)
-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
- 代理委托书(委托企标网办理时提供)
许可方式分为独占许可(仅被许可人可使用,许可人自己也不能用)、排他许可(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可使用,许可人不得再许可他人)、普通许可(许可人可再许可他人)三种,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。